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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高千尺忘不了根 贵州省十一届人大代表、金沙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人大代表 黄 吉 凤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我是金沙县城关镇幸福村党支部书记,省、县、镇人大代表。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福利,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目的,也是我从城里返回农村的最初梦想,更是我今后要努力做好的事情。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村党支部书记,任职期间,我始终恪尽职守,努力工作,既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又充分发挥其代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并扎扎实实地为选民办了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为此,我个人连续几年被省、地、县评为“农村杰出青年星火带头人”,2002年获全国妇联授予“双学双比”先进女能手称号;2003年获中华农业科技教育基金会“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同年获团中央和国家农业部授予“全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称号;2003年12月被评为“贵州省十大杰出青年农民”;2004年获贵州青年“五四”奖章;2005年被省政府授予“省级劳动模范”称号;2007获全国“五四”奖章。这些荣誉既是对我过去工作的肯定,又是对我今后工作鞭策,面对这些荣誉,我深感自己的重任和使命。
“我是大山的女儿,要为乡亲们脱贫致富尽一点微薄之力”
我所在的村叫幸福村,位于贵州省金沙县县城东南,距县城3公里,是一个依山傍水的自然村落。1995年前,我们幸福村的村民并不幸福,是徒有靠山的优势,但“山多茅草稀,拉屎不生蛆”,空有近城的优势,公路不通,吃水困难,用电不便,且耕作方式落后,虽然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但村民却无余钱剩米,人均纯收入不足800元,是一个有名的贫困村。经过近10年的艰苦努力,现在已经甩掉了贫困帽子,迈进小康行列。到2007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已经达到4000多元,村集体资金积累达到120万元,90%的村民自己修建了砖混结构的住房,家居摆设与城里人没什么两样。我们村里的老百姓说:过去是楼上撮来楼下煮就很不了起的了,如今的幸福村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家家有存款,户户有电器,过去城里人才有的,如今我们的村民也有了。 作为幸福村选区的人大代表,我见证了全村由贫到富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我也付出了自己的心血。1987年我高中毕业后,便到县城里打工并结婚。我利用打工学到的技术,租了铺面,做起了饮食生意,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1994年“四荒”拍卖时,我萌生了回村当农民、重端泥饭碗的想法,当年便承包了村里的400亩荒山,回到村里搞非耕地开发,采取以短养长的办法,在山上养猪、鸡、狗等,栽种了猕猴桃、科技杨梅、梨等果树,并很快见到了经济效益。但村里的群众贫困依旧,观念依然落后,我是看在眼里,急在心头,下决心要改变农村的现状,要带领他们共同致富奔小康。 1998年,“西电东送”重点工程项目黔北电厂建设征用了我村数百亩农田,我村本来就人多地少,如果没有一个好的领路人,村民的致富可能会更成问题。当年5月,我找到城关镇党委有关领导主动请缨,要求担任幸福村党总支书记,不要村里的一分报酬,一年过后,如果干得好,村民信任就继续干下去;如果干不好,不能带领群众致富和壮大村集体经济,我便引咎辞职。此举得到了幸福村群众的拥护,镇党委经过认真考虑,任命我为幸福村党支部书记,当年又被幸福村选民推选为人大代表。为了兑现我向城关镇党委和村民许下的诺言,我将家搬到了自己的荒山上,自筹资金100多万元,动工修建集体休闲娱乐为一体的“五龙山庄”,决心在自己带头致富的同时,努力带领全体村民共同致富。
“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和当选人大代表后,决定从制约我村发展和村民反映较为突出的公路、教育、人畜饮水问题着手,一方面将问题向上级反映,积极向县镇人代会提议案、建议,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一方面依靠自身力量自己解决问题。首先是修公路,由于没有资金,我个人带头捐资1.2万元,在我的带动下,村民共筹资1.5万元。有了资金后,我组织了“青年突击队”,自己带头,组织村民义务投工投劳2600多个,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就修通了近3公里的镶边公路。在修路的那段时间,我哪怕是生病也没有离开过工地,路修好后,我整整瘦了12斤。其次是办教育,我想“治穷先治愚”,在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筹集资金9万元,两次组织全村100多名青年投工投劳,用了三个月时间,新修建了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的幸福小学教学楼,使全村100多名适龄儿童有了一个舒适的上学环境,又解决了邻近两个村儿童就近入学的问题。同时,我个人出资2万元,组织村民义务投工120多个,安装了有线电视,让村民了解外面的世界,学习农村适用的科学技术,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之后,村集体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投入资金20万元,修建了占地450平方米的村办公楼,解决了村支部、村委会无办公场所的问题。争取水利部门投资80多万元,从5公里外的山上引来山泉,让家家户户喝上了自来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