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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努力为民办实事 

----毕节市人大代表  罗泽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叫罗泽菊,是毕节市第三届、第四届人大代表,现任双城社区党支部书记,毕节地区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当选人大代表以来,我始终不逾地坚持“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宗旨,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做了一名人大代表应该做的工作。今天,借全区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这个机会,我把自己履行代表职责,努力为民办实事的情况向大家作一个简要的汇报。
  一、增强代表意识,切实履行代表职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依法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民的意愿和要求,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只有深刻认识到这一点,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行使自己的职权。
我当选为市人大代表以来,深刻认识到人大代表不只是一个光荣的称号,更是一项神圣的职务。在感到荣誉的同时,也深感自己责任的重大。为了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我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加强学习,做到政治上清醒、思想上坚定,行动上保持与党的高度一致。把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重点,把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作为参政议政,履行职责,反映人民意愿、要求的重要渠道和途径。
当好人民的代言人,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了更好地了解民意,掌握民情,通过视察、不同方式深入群众调研,认真收集、整理关于城东新区开发建设中,老百姓对征地补偿价格过低、拆迁安置、失地农民生产生活、困难群众低保、社区居民医疗保险、社会治安等热点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分别在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上领衔提出议案8件,意见、建议10余件,及时反映了人民的意愿和要求,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是当好人大代表的立身之本
    作为人大代表,我始终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努力做到勤政、廉政、善政。尽职尽责做好代表工作,勇于为民鼓与呼,用行动证明身为人大代表、心系群众的情感。
百年大计,教育为先。为帮助周边贫困学校改善教育设施,先后资助毕节市千溪小学12000元、长春镇华石小学40000余元,水泥20吨。组织社区先后投入毕节十小电教室的修建及其他设施40多万元,。双城社区新光组吴长军父亲病故,母亲残疾,家庭极为贫困,吴长军考上高中后没钱继续读书,面临辍学的困境。得知这一情况后,我及时组织社区“两委”人员捐款1000余元送到吴长军的手里,并帮助他家解决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纳雍县羊场中学有一残疾学生,家庭困难,考上中学后学费没有着落。在报上得知这一情况,我和爱人驱车前往其学校,为这个学生送去现金6800元,解决了他入学的困难,并承诺只要他考上大学一切费用由我们替他承担。每年“六一”节和教师节期间,我都要组织社区班子成员对十小和辖区的耘苗、阳光幼儿园送去学习用品和慰问金表示节日的祝贺。
心系群众,情系灾民。今年我市遭受四十年不遇的雪凝灾害期间,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了极大影响,为了减轻群众因灾害造成的困难,我个人捐资20000元。同时带领社区全体干部,认真搞好救灾、赈灾工作,为受灾群众解决救灾物资一万多元。
得知四川汶川地震消息,我个人捐款2200元,公司捐助20000元,交特殊党费两次5500元,组织社区捐款20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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