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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
进一步做好全区人大代表工作
——在全区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地区人大工委主任 禄绍康
(2008年7月16日)


同志们:
     这次全区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也是一次人大代表知识的培训和代表工作的总结安排部署会议。地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年初地委就同意人大工委召开这次会议,今天地委书记如培同志本要亲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但因有重要接待任务,不能到会指导,委托地委委员、统战部长维方同志宣读他的讲话。如培书记的重要讲话,与时俱进,统揽全局,站在时代的高度,紧扣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央9号文件和省、地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工作的精神,结合毕节试验区建设的实际,给全区人大代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上午,正良同志就全区代表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如何做好代表工作进行了安排,提出了明确的意见要求,我完全同意。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和8县市的9名人大代表分别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部分代表的典型事迹作了书面交流。会议开得很好,很成功,必将进一步调动全区各级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促进全区人大整体工作的进步,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各位在会上的交流发言,经验突出,事迹感人,集中反映了近年来我区各级人大代表为了人民的利益、积极履行代表职责的崇高精神风貌,不愧是我区一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中的优秀代表。从发言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共同特点:一是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执行党在各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有关代表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工作程序,模范地遵纪守法。二是能够积极主动参加人代会,认真自觉依法行使各项代表权利;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代表小组的视察、检查,以及地区人大工委、县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三是能够积极走访和联系人民群众,认真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四是能够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心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乐善好施,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五是能够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为推动全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维护和实现全区人民的根本利益,付出了大量劳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也为其他代表更好地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探索出了许多可供学习借鉴的好经验。在此,我代表地区人大工委,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为了切实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进一步开创代表工作的新局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做好代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人大代表这一特殊职务:
  第一,要正确认识人大代表的涵义。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是由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它的法律地位是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决定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保障的。它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定涵义:一是人大代表是职务而不是荣誉;二是人大代表是依法选举产生的,具有很强的人民性和代表性;三是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一分子,其地位受到法律保护和一切组织与个人的尊重,具有权威性。四是人大代表所代表的利益和意志是全局的利益和意志,而不能只注意原选区的利益、局部的利益;五是人大代表是集体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个人无权行使国家权力。说通俗点,就是集体有权,个人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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