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促进毕节试验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毕节地区人大工委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几点作法和体会
毕节地区人大工委
(2011年9月15日)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大履行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也是改革和完善人大工作需要不断探索的重要课题。在这一重要课题的探索和实践中,各级、各地人大都摸索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作法,呈现出很多亮点,丰富和完善了这一监督形式,使人大工作更具生机和活力,有效地保证和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各兄弟市、地人大一样,近年来,毕节地区人大工委紧紧围绕毕节试验区三大主题,围绕全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围绕毕节试验区“两年明显变化、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五年大见成效、与贵阳、遵义一起,成为我省崛起的“金三角”;十年实现跨越、建成全面小康”的目标,紧密结合地区实际,通过加强和改进工委会议这一基本的、主要的监督形式,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天,借十省(区)十九地市人大工作联席会这一交流平台,把我们的作法和体会向各位同仁作一汇报,以求教于大家。
一、基本情况
毕节地区人大工委是省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成立于1984年9月,其前身是省人大常委会毕节地区联络处,1989年1月更为现名。现内设6处2室1组1委10科,有在职干部职工42人。近年来,我们在内设机构少、人员编制少的情况下,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爱岗敬业,依法履职,紧紧围绕毕节试验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工委会议审议、执法检查、视察等形式,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2010年以来,共召开工委会议6次,审议审查“一署两院”工作报告23个;开展执法检查2次,共60多人(次)参加;组织工委成员和部分省人大代表进行了2次视察活动。会议审议、执法检查、视察的主要内容除“一署两院”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工作报告外,重点把煤炭开发、农业产业化发展、沼气池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生态文明家园建设、食品安全、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工业园区建设、旅游业发展、城镇化建设、投资环境建设等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人大工委的监督议题,切实开展工作。
通过寓重大事项决定权于审议报告之中,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求民主法制之真,务监督工作之实,创造性地开展人大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协调、稳定地发展,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计划。2010年,全区生产总值达600.85亿元,是2005年的2.6倍,年均增长13.79%;完成财政总收入127.5亿元,年均增长29.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451.9亿元,年均增长34.98%,增幅在贵州省内名列第一;粮食总产量达263万吨,年均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08元,年均增长16.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354元,年均增长13%。全区呈现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的良好态势。
二、主要作法
毕节地区人大工委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我们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形式和方法上与各级人大常委会不尽相同,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找准位置,深化认识,正确处理“三个关系”,慎重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找准人大的位置,深刻认识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地区人大工委虽不是一级人大常委会,但同样应履行一级常委会相同的职权,尽管行使职权的名称和形式有所不同,但实质是一样的。鉴于此,我们力求做到监督工作到位不越位、不缺位,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