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调研组赴毕调研民事审判工作
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8月1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彭伯元一行来到毕节,对毕节地区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地区人大工委主任李文德,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赵英旭一同参加调研。
在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召开的座谈会上,彭伯元主持会议并讲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王黎明、毕节市人民法院院长陆川分别汇报了2006年至2010年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的工作打算。王黎明在汇报中说,2006年以来,我区两级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按照省法院的安排部署,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找准民事审判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为维护毕节试验区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较好的职能作用。2006年至2010年,全区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69385件,审结69124件,结案率为99.62%。所结案件中,调解结案27304件,调解率39.5%;经调解后撤诉13541件,撤诉率19.59%,调撤率为59.09%。
彭伯元充分肯定我区两级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毕节地区两级法院在全区经济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对推动毕节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职能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对反映的队伍建设方面存在法官断层、人才流失,导致审判人员偏少,审判力量薄弱等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回去后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
彭伯元要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要创新调解机制,加大调解力度,进一步提高案件调结率,化解社会矛盾。
省法院副院长张建和省法院民一庭、民二庭负责人陪同调研。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建新和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