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委召开委员会议研究全区县乡
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宜
2011年7月26日,中共毕节地委书记秦如培主持召开地委委员会议,听取毕节地区人大工委党组关于全省市(州)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汇报,研究全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宜。会议决定,由地区人大工委办公室、地委组织部、地委宣传部商定,共同召开全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
会议指出,这次全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对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凝聚力量,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各级人大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重大部署和地委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强调,要在总结和借鉴以往换届选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选举法的规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扎实开展好这次全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为实现“力争两年明显变化,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五年大见成效,与贵阳、遵义一起成为贵州崛起的‘金三角’;十年实现跨越,与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本辖区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要支持和尊重人大常委会依法指导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高度重视人大换届选举各环节的主要工作,协调和处理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切实防止和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好党的群众工作优势,确保全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顺利完成。
会议还审议了《中共毕节地区人大工委党组关于全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并根据省委〔2011〕18号文件精神,按照本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按选民人均总费用不低于2元计算,除省财政按2010年末选民数人均补助1元外,明确了不足部分由地、县两级财政补贴,地区财政根据各县(市)财力情况酌情对县(市)予以补助。